贵州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 基本实现各类水域全覆盖

2017-10-12 11:05  来源:多彩贵州网

【专题】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

  多彩贵州网讯(记者 程曦 赵曌)“河长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制度利器。10月11日,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目前全省已设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23446名(其中省级河长33名),基本实现了各类水域河长制全覆盖。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明确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中央要求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做到“四个到位”,即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围绕这一工作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到2017年底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目标,由省水利厅牵头,32家河长制省级责任单位通力协作,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效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工作方案到位方面,省级工作方案于3月底正式出台(比中央要求提前9个月),市、县级工作方案至7月全部出台,目前应出台工作方案的1432个乡镇已全部出台,为工作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方面,一是科学构建河长组织体系,目前全省已设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23446名(其中省级河长33名),基本实现了各类水域河长制全覆盖;二是切实搭建工作平台,省市县各级均按照要求成立了河长办,落实专人办公,明确了牵头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方面,省级层面中央要求的制度已全部出台,还印发了《各级河长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2017年度工作细化方案》、《河长公示牌制作安装要求》等;各市(州)、县、乡正抓紧制定有关制度,着力构建完备有效的制度体系。

  此外,还举办了“保护母亲河、河长大巡河”6.18生态日主题活动,省委书记、省长带头,全省近5000名各级河长在生态日前后巡河履责,近1万名各级职能部门相关人员、340名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1.2万名巡查保洁员参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

作者: 程曦 赵曌  编辑:刘竹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