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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应抓铁有痕

2017/12/20来源:中国环境报

  金奖银奖不如群众的夸奖,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在提拔任用领导干部时,要树立正确的用人观,让干部彻底丢掉环保可有可无的错误认识,全心全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近日,《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及两个配套指标体系——《北京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同时发布。北京将对各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保障,因此,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就要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要“牙齿锋利”,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对象为党委和政府,这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客观要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生态文明建设才能更上一层楼。

  “党政同责”不能简单理解为生态文明建设只是党委政府的责任。党委和政府的组成部门也有各自需要履行的责任,而且是抓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施部门。此外,人大、政协也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切实担负起职责。

  考核不是走过场,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必须真运用,才能发挥出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要科学合理地设置“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除了“一票否决”的“硬杠杠”外,组织部门在提拔任用干部时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要求,征求相关环保职能部门的意见,让绿色政绩观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催化剂”。

  此外,应做到鼓励和追责双管齐下。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党政领导干部,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有关实施细则严格追责问责,以抓铁有痕的力度督促党政领导干部履职尽责。

  金奖银奖不如群众的夸奖,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提拔任用领导干部时,组织部门要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要树立正确的用人观,让干部彻底丢掉环保可有可无的错误认识,全心全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美丽中国”撸起袖子加油干。(作者 龙继辉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龙继辉编辑:刘竹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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