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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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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罗朝国——

  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全覆盖

  贵州成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在这场即将展开的生态文明建设大潮中,环境司法当然不能缺席。我省三级法院将以大力推进机构建设为抓手,护航我省生态文明建设。

  2014年,我省构建了“一四五”跨区域环保审判格局,即在省法院、四个中院、五个基层法院设立10个专门化的环保审判机构,跨地级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全省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在全国率先走上了环境司法跨区域集中管辖的道路。几年来,审理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环境资源案件,成效显著。

  为了更好的服务和保障我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工作,根据省委提出的环资审判机构全覆盖要求,我院于2017年5月拟订方案,报经省编办批复后,在全省九个中级人民法院全部设立了环资庭,并在各中院辖区内选择1至3个基层法院增设环资庭,实现了环资专门化审判机构市(州)全覆盖。据此,贵州由原来的三级法院10个专门化环资审判机构扩展为29个,审判机构更加健全,力量更加充实,基础更加夯实。

  我院在推进机构建设的同时,加大关于环资案件归口审理、公益诉讼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与其他机关协调联动机制等工作机制建设,保障我省环资审判工作顺畅运行,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作者:编辑:刘竹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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