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黄烨) 包含河流名称、河长姓名、河流起点终点、河长职责的牌子,立于全市大大小小河岸,这是铜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一个标志。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拥有229条大小河流的铜仁是乌江、沅江水系主要的源头。保护乌江、锦江对于这两大水系水体安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早在2013年,铜仁市就在锦江流域实行全流域污染整治行动,在流域内碧江区、万山区、江口县、松桃苗族自治县实行了市、区县、乡镇、村四级“河长、段长”制,对河道水环境实行总负责,多次组织多形式的“保护母亲河行动”,对保护锦江水体环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然而,由于机制不完善,人力、经费配备不足等因素制约,致使保护机制落实不到位。
今年1月,全省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电视电话会后,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过问、批示,要求尽快全面推行“河长制”。
5月初,铜仁市结合以往工作经验,结合各部门职责及目前工作重点,加强规划引导,全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制度,加大涉河涉水执法力度,加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业污染控制,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及治理等工作,多举措分头推进、综合协调,全面推动“河长制”工作。立机制强化河长职责领导重视、机制健全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保证,是强化组织机构和责任意识的重要体现。往往推行一项工作、执行一项任务,有了领导的参与不仅能直接议定工作的方向和执行力度,而且还能直接提升这项工作的战略高度。据公布的河长名录显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级总河长,相关领导担任市级副总河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市级“河长制”部门联席会议召集人;各区县积极制定相应的方案,比照市级方案建立“河长制”,充分显示了铜仁市委、市政府,各级县委、县政府对于“河长制”的重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河长制”会议精神。

在全市的“河长制”方案中显示,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的30位市级领导同志担任30条重点河流的市级河长,明确一家市级单位作为责任单位协助开展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管理体系,实现河道、湖泊、水库“河长制”全覆盖。
各级总河长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建机构强化协调机制组织机构是推行一项制度的执行主体。“河长制”办公室推行河长制的日常协调机构,专门承担本辖区内“河长制”日常事务与管理工作。市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各一名副局长担任副主任,承担“河长制”日常事务工作,组织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开展与落实。
市级“河长制”办公室,统筹安排在乌江、锦江流域开展水体环境治理。这是切实保证水体安全,落实河长责任的一个重要举措,大大改善了乌江、锦江水体质量。

思南县在乌江流经贵州的47个县(市、区)中率先取缔养鱼网箱,随后德江、石阡、沿河先后拆除养鱼网箱。
现在,乌江流域省控断面水质全部为优良。
锦江通过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加大力度整治两岸垃圾、整治河面漂浮物,抓排污口的排查整治,抓污染源的有效控制,各监测断面水质得到有效改善。

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表明:锦江河13个监测断面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要求。
造氛围强化全民护河意识全面提升全民爱河护河意识,让其参与保护母亲河,营造河长带头管护、全民参与共建共护的氛围。
铜仁市结合省首届生态日开展“保护母亲河·河长大巡河”主题活动,在铜仁市开展锦江“保护母亲河·河长大巡河”主题活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加强各地对河湖管理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爱河护河意识。

在“保护锦江母亲河·河长大巡河”启动仪式上,锦江省级河长向受聘为锦江干流河段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的水利专家、环保专家、环保组织负责人和志愿者代表颁发“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聘书”“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证”。
与此同时,各乡镇将其辖区内河流(河段、湖泊、水库)/管理责任人细化,使其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让管理保护得以落实,使其真正得到有效治理和保护。
当前,铜仁市提出“一区五地”建设目标,各级各部门切实开展“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等重点工作,是全面推行“河长制”,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一个具体实践,是让水更清河更美的必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