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和合、物我不二

2016-11-20 19:24  来源:贵州日报

  天人合一”主张人与自然之间的相容、和谐、共生,这是自古以来整个中华民族一直都秉持的宇宙观;而与大山之外许多其他省份的人们相比,贵州先民的这种意识更为凸显。在苗族史诗《亚鲁王》里,在“侗族大歌”、“苗族飞歌”的传唱中,在贵州少数民族“寨老”、“鬼师”、“歌师”们的讲述中,天地和合、物我不二的观念比比皆是。

  如今的人们已经认识到,自然的运行有其自身规律,人只能顺应它、利用它,断不可违背它、破坏它,否则就要受到自然的报复、惩罚。这就叫“自然因果”。贵州少数民族有许多道法自然、呼应天机、顺势而为的生存智慧。每一个贵州山地民族都会依据陡峭的山势建造优美舒适的吊脚楼,都会根据河流的走势开辟清洁的饮用水源,都懂得“取之于山、还之于山”的道理。苗族先民早就规定了一些渔、猎的禁忌,在鱼类和其他动物的繁殖期禁止捕鱼或狩猎。在从江县岜沙村,至今村民还在从事狩猎和砍伐,但那个地方的生态格局不仅没有恶化,反而越来越好。因为岜沙村民自古就有一个习惯:孩子生下来父母就要为他种一棵树,人死了以后就埋在自己那棵树下。就这样世代繁衍下来,岜沙从未改变过空气清新、郁郁葱葱、鸟语花香的面貌。从江县的占里村,几百年来一直信守“山林是主,人是客”的古训,因而早就养成了“一个家庭生育两胎”的习俗,以确保人与自然在生存空间上不发生争执。这不就是一种古朴形态的“天人感应”吗?

作者: 编辑: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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